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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的一些事情,讓我有很深的感觸,
呂秋遠律師的文章,婆婆和媽媽的比較,
男人和女人的婚姻生活,再看了,
賴芳玉律師的好散,也是一種幸福後。

真的,婚姻是很大的學問和智慧,
婆婆,我也看過很多種,最有智慧,
還是要稱讚我媽媽是第一名,她有四個媳婦,
相信每一個,都對我媽應該我看到的是滿意的,
我媽常說,對媳婦也是要睜一隻眼和閉一隻眼的,
她同樣也是人家的女兒。

自己也碰過,很愛要求照自己生活習慣走的婆婆,
不過,對我是無效的,因為我太有個性了。
但我很幸運,沒有幾年。
現在,更好更輕鬆,我已經無婚姻關係存在。

但也看見,有婆婆對於兒子的佔有和控制慾很強烈,
搞得夫妻雙雙失和,又何必?
其實,現在還願意和婆婆住在一起的太太,
著實不簡單,在這個社會中,多麼難能可貴,
更何況是經濟獨立,又有能力的女人。
不是應該更加珍惜嗎?

當然婚姻生活中,如人飲水冷暖自知,
身在其中的人,才會自己最清楚,
如果,不是因為夫妻感情,而是外在的婆婆,
真的有此必要嗎?

我媽媽常說,媳婦也是別人的女兒,
所以也要當成自己女兒疼惜,
不要因為來家裡當媳婦,就不一樣對待。
兒子永遠是自己是的,誰也搶不走。
所以不用計較這麼多,如果不會幫忙看孫,
就所有事情尊重媳婦處理。
也不會討人厭,當然這是我媽媽當四個媳婦婆婆的經驗談,
所以我的嫂嫂和弟媳們,對我媽超好的。

所以,在走入婚姻中,需要改變最少的是男人,
但同時,男人就更應該要提起你的肩膀,
保護你的太太,減少在婆媳之間的摩擦,
盡量避免雙方的衝突產生。

若無法降低,那就應該想出具體辦法處理,
這樣的難題,才是一個有肩膀的男人,
保護自己的家和妻子小孩。
畢竟要搞清楚,誰才是會繼續下去一輩子的人。

最後,我以劉青雲昨晚的內容,說的男人不是一種性別,
而是一種責任結尾。

願,所有在婚姻生活中的人,都可以珍惜另一半的可貴,
勿忘兩人結婚目的。
若不行,也無須勉強婚姻關係中,離開也是一種幸福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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